2020年1月16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招标评标办法》)。本办法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为加深对《招标评标办法》的理解,明确招标人主体责任,熟悉招标评标流程,及时调整施工招标实际操作,切实维护学校切身利益,6月3日,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在汉卿会堂308会议室组织开展《招标评标办法》培训研讨会。会议由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主任延进军主持,邀请了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公司总工程师郭威、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项目负责人张涛进行政策解读和实际操作讲解。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浑南校区管委会、沈河校区管委会、体育场馆管理中心、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等涉及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的7个部门40余人参会。
郭威总工程师对新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从立法背景、适用范围、特点、重要意义等方面做了重点介绍,结合工作经验对施工招标评标中不合理报价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对比,并对报价评审警戒线、综合单价、模块化评审等敏感问题提出了专业化建议。招标师张涛简要介绍了由他负责完成的新办法执行后的全省第一个招标项目,用视频演示了新办法下的电子开标、评标整体流程,并对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最后,与会人员就新办法学习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与两位专家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招标评标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招标人的主体责任,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了招标投标市场,可以有效解决法定招标程序执行差、评标办法随意设置、围标串标现象突出、质疑投诉逐渐增多等问题,促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执行至今2个多月时间,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评标办法》的理解还在不断深入过程中,对评标软件的实际操作也在不断摸索过程中,采购与招标中心将持续跟进《招标评标办法》的施行情况,不断加强相关学习培训工作,有力保障我校施工招标评标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