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对东北大学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做以下修改:
一、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取得许可的食用农产品可以不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但需要提供投标人关于符合国家关于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情形的声明材料,声明材料应当明确表示投标人符合国家关于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情形并承担声明带来一切后果,声明材料应该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不限);
4.供应商应提供对储存能力、运输能力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储存库产权证(租赁房产可提供租赁协议)、运输车辆的车辆证(租赁车辆可提供租赁协议)、运输人员身份证及健康证;
5.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包含所投分包内容的2份供货合同(例如,投01包干调的投标人需要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2份包含干调供货合同。投多个分包的投标人,每个分包都需要提供2018年1月1日签订的包含所投分包内容的2份供货合同)(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长至2021年6月16日16:30时止。已报名投标人无需重新报名。
2.招标领取方式:供应商在截止日之前,将报名信息发送至:ddzbk9255@163.com,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编号(ddzh202102)、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附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我单位见报名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开户名:东北大学;开户行:中国银行沈阳东北大学支行;账号:318146100001;备注:ddzh202102。报名成功以收到投标人标书费电汇凭证为准。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会议时间
2021年6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四、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1年6月28日24:00前到达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描述为准:“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评标:1.所有分包可兼投兼中,每个分包中标一名供应商,备选两名供应商。2.中标供应商的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初审的投标供应商,报价最低者中标。若最低报价相同,抽签确定。★3.备选供应商的确定:在同意按原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即符合本次需求的最低价格)送货的供应商中,依报价从低到高确定,若报价比例相同,抽签确定。不同意按原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即符合本次需求的最低价格)送货的供应商自动失去备选资格。中标后,采购人将进行踏勘核验,投标人提供材料如与实际不符取消中标资格”。
东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1年6月9日